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卫监1号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上下联动,在全市开展2010年“卫监1号行动” (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严格落实甲流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住宿业、沐浴业、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在节日期间发现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娱乐场所及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等卫生安全问题,请向当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举报投诉。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务必迅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六安市卫生局 3379890 六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379583
金安区卫生局 3261336 金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339923
裕安区卫生局 3301520 裕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226823
寿县卫生局 4022175 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4022387
霍邱县卫生局 6017740 霍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6025898
金寨县卫生局 7356833 金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7061420
霍山县卫生局 5022956 霍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5026315
舒城县卫生局 8621212 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677044
叶集区卫生局 6497210 叶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721800
六安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